我有工作,
但我觉得这是责任的问题,
小孩的爸爸,因为赌我们感情已经不可能了,
虽还住再一起,
但我觉得以小孩为重,好好教育小孩长大,
但三个月前他开始不给任何费用,
虽家里的水电是扣他的户口钱,
但小孩的生活费学费任何费用他都开始不给了,
也完全不带小孩,
虽我可以自己负担,但凭什么让他可以不用负担任何责任,
我找他签字离婚,他也不愿意,
我想他的心态是至少有地方住,
请问有人有过这样的经验吗,
我该如何处理,他不愿意离婚我也不能告他不付小孩费用吗,
可以做什么,
可以如何处理勒,
难道只能顺由他不离婚,不带小孩,也不付钱,
还是真的必需找他打架,还要被打三次以上验伤,
才能提告离婚吗,
没有经验
帮你推
唉
把你所支出家用的单据通通留下先蒐集吧
不过妳的目地为何
如果未从想过要离婚
劝你别寻法律途径
因为既使法院判决下来
妳们夫妻的感情是覆水难收
旦妳若铁了心
是可以这样诉请离婚的
我也帮推
个人建议,因为就算走法律途径结局就是离婚而已
不管法官怎么判赔,出不出钱还是他决定的
最好还是放软态度去谈,等到拿到钱再说,或者请长辈出面付也行
目地就是要些教养小孩的基金
一个人养小孩很辛苦,不要说算了,自己一个人养就好
可是我查过相关述请离婚的资料,
除非外遇还要抓姦在床,
或是被打之类的,
不付钱不管小孩并不在其中,
他也可以说他有付家里的水电费了算有付了,
这样可以吗,
我觉得如果他不想管小孩,
又不付费用,
我可以自己带小孩,
我愿意分清楚,
我怕现在他都不管,
等小孩大了才跟我抢监护权,
那算什么
建议可找晚晴协会,找律师谘商